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具体条件如下。
1、房屋*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2、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
3、在房屋建筑上设置了高耸物以及悬挂物的,这些房屋只有经过原房屋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且确认符合安全条件之后才能设置。对于严重损坏的房屋不得进行装修,即便是需要装修,也要**行房屋鉴定,在采取相应的修缮加固措施等等。
4、房屋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钢、钢混结构五十五年、砖混结构五十年、砖木结构四十年、简易结构十年)。